住有些好奇,“谭大哥,那你呢?”
“我?我当然是回去说书啊,虽然刚进账一百两,但钱这种东西可不禁花,说不定明天它们就不在我兜里了。”
贺兰固:……
“谭大哥,你明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。”
谭昭可不惯小孩:“哦,那是哪个?”
“武功啊,谭大哥你的武功这么好,若是闯荡江湖,必然比窝在这小小的钦州城里好啊!”若他有谭大哥这般武艺,只需一半好了,他早就离家出走了。
谭昭睁开一只眼睛看了一眼少年郎:“你都没见过真正的江湖,也没真正地当过一个说书先生,怎么就敢如此断言呢?”
“难道不是吗?”
谭昭耸了耸肩:“那谁规定,学武功就一定要去闯荡江湖?”
贺兰固哑了,因为他还真没考虑过这个可能:“可你武功这么好,却偏偏不用,这不是很浪费吗?”
“浪费吗?若不是我,你昨晚小命就没了。”
贺兰固说不过人,心里气嘟嘟,心想谭大哥你也就比我大个五六岁,怎么跟看尽千帆的老头子似的,可他转念一想,天才多是脾性古怪的,虽然他不知道怎么判定江湖高手,但谭大哥的武艺肯定非常好。
那俩彩灯楼的什么兄弟到过放剑山庄,山庄里没人奈何得了他们,父兄才推他出来挡剑,可谭大哥却随便动动手就压制住了那对兄弟,如此可见武功高低。
诶,要是他也能习武就好了,贺兰固有些落寞地想。
“诶——谭大哥你去哪里?等等我啊!”
谭昭支着脑袋往前走:“你跟屁虫啊,不是都救你一命了吗?还跟着我做什么,我当然是回家啊,怎么你还想跟我回家?”
至于回哪个家,那当然是说书人老松的家了。
贺兰固扭捏了一下:“我……不能跟你回去吗?”
这还赖上他了,谭昭乐了:“行啊,不过丑话先说在前面,我家破的很,你估计是住不习惯的。”
“不可能,我绝不会嫌弃的。”
贺兰固拍着胸脯保证的话尚在耳边,等他看到眼前破破烂烂的小房子,忍不住揉了揉眼睛:“钦州城里,竟还有这么破的房子?”
称呼它为房子,那都属实是高攀了,事实上它就是个危房,房顶的瓦片都烂了,前几日又下雨,东院还倒塌了一角,这会儿看上去实在是破败不堪。
谭昭也没想到这么破,可话都说出去了,硬着头皮也得进去啊:“放心,小问题,等我修一修。”
说书人老松就是个孤家寡人,他爹娘早没了,这房子当然是租的,虽说是破了点,但胜在租金便宜。谭昭稍微拾掇了一下,勉强也能下脚。
但也只是勉强而已,谭昭思考片刻,就决定不再为难自己,刚准备出去,却看到一个小孩在门口探头探脑。
“诶,谁家的小孩,谭大哥你认得他?”
谭昭摇了摇头,据他所知这条胡同里住的人家境都很一般,而这小孩身上虽然脏兮兮的,但看得出衣服都是好料子,一看就不是这条街上的孩子。
“你是谁家的小孩?”
这小孩看着四五岁的模样,眼睛大大的,模样生得很俊,此刻他也不认生:“我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,你们是江湖人吗?”
还挺可爱,谭昭蹲下身来:“你也离家出走,他也离家出走,你俩指定有共同话题。”
小孩便瞪着眼睛看向后面的大哥哥:“小哥哥,你都这么大了,还离家出走?”
“我那叫出来闯荡江湖,你个小不点,小心被拐子拐走!”
“才不会呢,我娘可是江湖大侠,拐子可不敢拐我!”小孩哼了一声,又跑回谭昭身边,显然小孩很会找真正会做主的人,“大哥哥,你说对不对?”
小孩眼睛亮亮的,可惜话刚说完,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,他立刻捂住肚子:“大哥哥,你没听见,对不对?”
谭昭最喜欢逗小孩了:“这样啊,本来大哥哥看你饿了,还想带你去吃饭呢?你真的不饿?”这么小的孩子单独一个人,确实很容易招惹坏人。
小孩闻言瞬间改口:“我饿,我想吃烧鸡!”
……小孩子要求还挺多,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:“小孩儿你这警惕性不行啊,万一我是坏人呢?”
“不会的,大哥哥你这么好看,我不会认错的。”
贺兰固:……这小孩哪来的!说话恰了蜜不成?
他眼睁睁看着眼前的小豆丁抢走了谭大哥的全部注意,谭大哥甚至斥巨资给人买烧鸡,要知道他只喝了三碗面片汤!
输了,他输了,他居然还没一个小不点讨人喜欢。
“小哥哥,你怎么不吃呀?是不喜欢吃烧鸡吗?”
小孩吃得满嘴油嘟嘟,但看得出家教很好,哪怕很饿也没有狼吞虎咽,这会儿吃得差不多饱了,就晃着腿看两个大人吃:“大哥哥,你能带我去找我娘吗?”
贺兰固就说:“你不是离家出走吗?怎么这么快就改心意了?”
“才不是呢,我和我娘走散了,我娘肯定很想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