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毕竟她除了是一位剑客外,同样也是一位母亲,能有多一个人疼爱阿辞,她当然乐见其成。
而且阿辞性格不扭捏,也并不拘束,他要是不喜欢周家的气氛,他必然会直接开口,以沈柔章的能力,带阿辞离开周家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。
“我还以为,你会追去京城呢。”
周恕之听出了对方的调侃之意,却并不觉得被冒犯:“不会,我知道我的长处不在江湖,跟去顶天给她当个钱袋子,而当钱袋子这种事,哪怕我不在场,也依旧可以做到。”
谭昭:……该死的有钱人啊。
“我与柔章之间,确实存在差距,若我有谭兄这般武功见识,此刻必然伴她左右,既没有,便只能作罢。”周恕之做事,讲究谋定而后动,前几年一直追着柔章跑,是用行动告诉她自己的决心,而现在人见到了,话也说开了,更是有阿辞这般意外之喜,他如果再穷追,反而叫人心生退意。
柔章心里有一大块寒冰,他不知道这块寒冰何时融化,但周恕之希望,他会是第一个见到寒冰融化的人。抛开他喜欢她、爱重她这一点,柔章也曾救过他的命,她也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,周恕之平生在意的人并不多,哪怕他们最后没有成为夫妻,他也希望她能够达成所愿,成为江湖第一剑客。
“明天,我就要带阿辞回镇州,谭兄可要一道?”
谭昭没想到,自己会被邀请:“其实,我们没有那么熟吧?”
周恕之有些无奈:“来之前我去见了一趟盛夫人,她虽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个负心汉,但很明显不看好我和柔章的未来,乃至于我带阿辞回周家,她也不太同意。但她又有些俗务缠身,故而……”
好嘛,他被当成沈柔章的娘家人了,不过想想可爱的小阿辞,倒也不是不能跟去镇州,就是算算时间,贺兰固的七日之期就快到了。
周恕之一听这番顾虑,当即表示小问题,能用钱解决的事,就不是大事。
“倒是这院中的美酒,谭兄准备就这么埋着?”虽然客栈是他的,但毕竟人多嘴杂,万一被人挖了,恐怕也找不到窃贼。
有人愿意代为窖藏并且对外销售,谭昭当然不会拒绝,这酒没加什么特殊的材料,是普通人都能入口的果酒,不过因为他现在的处理手法会让食材去杂留精,所以这酒有一些延年益寿、强身健体的功效。
不过也需要长期服用,以他这次的酿造数量来看,除非是被一个人包圆了,否则很难达到以上效果。
禹州距离镇州并不远,快马的话一日就可以到达,若是马车,三日也已经足矣,不过马车到底颠簸,加上周家的商船刚好发船,所以这一次去镇州,他们是走水路,刚好也能完美适配贺兰固每天泡药浴的日程安排。
因是顺风顺水,只需在船上待个两天一夜,便可抵达镇州港。
贺兰固是个地地道道的内陆人,他既不会水,也很少坐船,于是……他就悲剧了,说真的他没想到自己晕船会这么严重,在船上的这段时间,居然是泡难闻药浴时神智最清醒,一旦不泡了,立刻晕晕乎乎连腿都站不稳,吃饭更是完全没有胃口,全靠意志力硬塞下去。
“你这样不行啊,以后江湖上若有人知道你这个弱点,必然会设下计谋以此针对你。”
贺兰固:“……我能厉害到被人刻意针对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