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芳芳找茬归找茬,岑眠之前发给她的诗,她认认真真看完了,发了很长一段的评价,又给推荐了几家会收短篇诗歌的文学刊物。
柳芳芳:【回头你把电子稿发我,我推给这几家编辑看看。】
岑眠立马吹捧起她:【靠谱!回北京请你吃饭!】
柳芳芳:【少来。】
正事聊完。
柳芳芳冷不丁问:【你跟程珩一在一起?】
岑眠:【……】
岑眠:【你怎么会知道?】
柳芳芳又发来一张截图,是前面岑眠发给她的小龙虾照片。
截图里只保留了端着小龙虾盆的一只手,男人的手被鲜红的小龙虾衬得冷白。
柳芳芳在那只手的手背虎口处,画了一个红色圈圈,红圈里有一个分外不明显的黑色小点,像是一颗小痣。
柳芳芳:【你小学的时候用铅笔芯戳的。】
岑眠一惊:【还有这事?我怎么不记得……】
她干过这种缺德事?
柳芳芳:【你能记得什么,上学书包都能忘的。】
岑眠盯着照片里那个黑色小点,陷入沉默。
她抬起眼,看向坐在她右边的程珩一。
程珩一正在剥小龙虾,没戴手套,十指沾了红油,沿着手背蜿蜒流下,流经虎口处。
他剥完虾,自然而然地将虾肉丢进了岑眠的碗里。
程珩一的手伸来时,岑眠看清了他虎口处的黑色一点。
不是痣,而是深埋皮肤之下,铅类的色素沉积,深灰顿涩。
岑眠忽然想起来了。
那天她的铅笔芯戳下去的时候,血珠像那红油似的冒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