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低着头,窘迫道:“里面系了好多根绳子,我们伏在绳子上睡觉, 很、很便宜的。”
【天啊, 好惨啊!】
艾莎良久没有说话。
男人的头更低了, 他轻声道:“没事的,我没事的,这都是我们的命,是我们上辈子没有虔诚信仰神明, 这才导致我们今生受苦受难,我已经准备这辈子努力信奉神明了。”
“没错, 没错,多恩算是我们这里虔诚的信徒了, 他每个月挣得大部分钱都献给了神殿, 喝了不少神殿里的神水, 来世他一定能够平安顺遂、富裕健康的!”
周围的人纷纷赞扬男人信仰的虔诚。
艾莎冷笑一声,可她的笑却淹没在别人的话语中。
艾莎歪歪头,问道:“你信仰的是哪一位神明?”
多恩双手合十,恭敬又虔诚地开口道:“我信仰的乃是海神。”
“蔚蓝王国的人大多信仰海神。”
“是啊,是啊,我们每年还要上缴一部分海神税给海神。”
“近来海神神殿要的钱越来越多了……”
“嘘!你不要命了?不要说冒犯神明的话。”
艾莎:“海神不是已经好久不出现了吗?你们居然还信着呢。”
“胡说八道,我们家世代信仰海神,海神只是暂时没有出现而已,在我们凡人眼中是很长时间,可在神明眼中这只是区区几秒而已。”
艾莎轻笑一声,“世世代代?”
“这可真是好笑,海神出现不过百年,合着百年就算是世世代代了?运气好一些,寿命长一些,恐怕都过不了一代呢。”
“她竟敢冒犯海神!”
“太无耻了!”
“你会得到神明的惩罚!”
“没错!没错!”
艾莎张开双臂,微微一笑,“如果祂真觉得冒犯,那就让祂来劈我好了。”
说罢,她便转过身子,拖着地上流浪汉的脚,嚣张地转身离开。
整个食堂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,大声斥责,可这一点都没有影响到艾莎。
她一路将流浪汉拖到自己的房间,中途上楼的时候,忘记了手里还拖着一个人,被她拖行的流浪汉“咚咚咚”一路用头撞楼梯。
她背对着流浪汉,没有看到他一瞬间露出痛苦的神色。
流浪汉的手指微微动了动,似乎想要护住脑袋,可是,下一刻,他硬生生忍住了。
他克制着身体想要保护自己的动作,任由自己的脑袋跟坚硬的楼梯一次次亲密接触。
“咚——咚——咚——”
流浪汉紧咬牙关,眼泪都要摔出来了。
尼玛的!
艾莎将流浪汉拖进屋中,回头一瞧,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的地方。
“嗯?”
艾莎走近几步,仔细观察。
流浪汉的心都要提起来了。
艾莎端详良久,这才慢悠悠道:“你的脑袋是不是变大了啊?”
流浪汉:“……”
神特么变大了,这分明是被你摔肿了!
他虽然腹诽,却动都不敢动一下,依旧在装晕。
他闭着眼睛,整个人便分外敏感。
他听到一阵“悉悉索索”的声音,似乎是衣服布料摩擦的声音。
带着淡淡香气的热度越靠越近。
她要干什么?
她想干什么?
他感觉到这个女人朝他破破烂烂的披肩伸出手,然后,一点点把他的披肩扯了过去。
流浪汉:“……”
你还是人吗?我一个流浪汉的东西你也要抢!
艾莎将他大部分披肩都拽在了手里,除了他压在身下的那部分。
她朝他踹了一脚,他一骨碌,滚离了这块脏兮兮的披肩。
艾莎抖了抖披肩,仔细端详——
【平平无奇的破旧披肩:血量上限+100】
好家伙,这种好东西她怎么可能放过!
即便她的血量足够高了,谁又能嫌弃自己的命长呢?
艾莎抖了抖这条披肩,准备之后找人清理一番,她当着披肩主人的面儿堂而皇之地将这条披肩占有了。
艾莎好奇又兴奋地蹲了下来,四处寻摸着流浪汉身上的好东西。
“再让我看看你有什么不错的东西……”
流浪汉阿弥莎:“……”
你还是人吗?流浪汉你都不放过!
他感受到她的手在自己身上游移,然后,毫不客气地扒了他的衣服。
要不是还记得他此时正在装晕,阿弥莎简直恨不得一高跳起来。
你在干什么!你对着一个可怜无辜的流浪汉干什么呢!
艾莎扒下流浪汉的上衣。
【平平无奇的破旧上衣:血量上限+100】
“哦豁!”
既然披肩和衣服都能增加血量上限,那么,他的裤子呢?
艾莎熟练地解开他的腰带……
阿弥莎闭着眼睛,一动不动,可仔细看去,却能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