鬼一样的眼睛,让她浑身颤抖,“对不起……我错了……”
出于本能的哀求。
斯庭看着她满脸是血的脸,病态的笑容让人觉得毛骨悚然,“收起你自以为是的小心思。”
“我不像斯仲豪,喜欢用药豢养药狗,”那是陆南之第一次知道boss的名字,“但我也希望,狗就是狗,明白吗?”
“我给了你最好的,你想要的一切,应有尽有,因为我最宠你,最喜欢你,我甚至不愿意伤害你,但我今天觉得,我是太宠你了,不给你点儿教训,你好像都忘了,谁是主人。”
斯庭笑着,咬着后槽牙,眼神像扎进陆南之心里的刀子。
她怔怔看着他,有气无力地问,“所以,我是,狗吗?”
怕是连狗都不如吧,陆南之想,至少换做是她,养一条狗,也不会随便打骂,也会怕她的狗伤心难过的。
尊严比地板上的尘埃还要低,从那天,她收下那件高定礼服开始。
陆南之从初中起,就为了钱,周旋在各种各样的男人身边了。
她是他们那个小城市数一数二的大美女,多少当地的有钱公子哥或者公子哥们的爸爸,对她趋之若鹜。
钱这种东西,从来都是不够的。
陆南之想要,想要更多,想要比更多还要多。
穷日子她过够了。
她学习很好,永远在年级名列前茅,可成绩能让她拥有一切吗?
不过是985、211的大学;不过是平平无奇拿着死工资的白领;不过是从小城市出去,又被高额的消费和房价劝退,回到小城市的特级教师。
她想要的,是金钱之上的,阶级。
“男人嘛,就是我用来往上爬的提款机,不算是人的。”陆南之云淡风轻地说。
原来,她从来不是猎手。
还以为,用自己交换金钱的手段有多么高明。
到头来,她其实连猎物都算不上,不过一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破抹布。
我是,狗吗?
她没有听到斯庭的回答,虚弱地晕了过去。
眼泪藏在了血里,它们悄无声息地融为一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