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中稀少的水分都能引发噼里啪啦的声音。
彼此依旧笑着,却都各怀心思。
最悠闲的人当属伏玥。
她怀孕怀得轻松,肚子里的宝宝乖巧懂事,从不让她这个在乎形象的女明星有一点难受。
不仅不忌口,还常常食指大开。
“都尝尝吧,”她张罗着几位男人吃饭,一点都不受氛围影响,“季总日理万机,下一次厨可是很难得的。”
明明在家都是季明信做饭,也不知道良心是不是喂了狗了才说出这种话。
于是大家长的脸色更差。
偏偏还有人当出头鸟。
段昱时问,“我刚才就觉得很眼熟了。没记错的话,我是不是和应先生见过几次面?”
见了几次都不记得,却记得人家姓应。
应卿倒是临危不惧,“是的。我大哥和段总有过几次合作,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过相关会议。”
“是么。”段昱时漫不经心地点点头,“好像在别的地方也见过吧?”
“是啊。”说到这个,应卿眼里的锋芒更盛,“在医院还见过一次。那时候芙提受伤了,我去给她送饭。在走廊里碰到过段总。”
多贴心。
伏玥看了他一眼,“你也会做饭啊?”
应卿答,“会的。”
季明信说,“下次过来,让我们尝尝你的手艺。”
如果说伏玥只是纯粹惊讶,那么季明信就是明晃晃地把应卿当成自己人了。
输在起跑线可不是什么好事。虽然段昱时清楚从前他就没得到过认可。
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。
他目光看了看那往嘴巴里塞小排骨的罪魁祸首,从头到尾都想把自己置身事外,太可恶。
于是段昱时冷不丁地看着她,问了句,“好吃吗?”
芙提:“……”
她不说话不代表她没在听,天知道每嚼一口她的心跳都要跳叁下,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。
他简简单单一个问题,替她集齐了饭桌上所有的目光。
就连应卿,都笑意吟吟地看着她在修罗场里煎熬。
芙提抿了抿唇,还能尝到葱香的味道。她于是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,犹犹豫豫地开口。
“嗯……小叔做饭一直都很好吃啊。”
结果话一说出口,就看到坐在对面的大家长狠狠地翻了个白眼。
侄女长大了,学会拿小叔挡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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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是季明信我就把这个男的给刀了???看了心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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