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眠见他又没反应了,把被子一掀,穿着薄薄的睡衣,跳下床,站到程珩一面前,上手去拉他的羽绒服拉链。
程珩一垂眸,盯着她的手看。
白溪塘的冬天漫长,岑眠又怕冷,没几天,手上就长了冻疮,食指红红肿肿的。
他忽然觉得,沈平山打他是对的。
岑眠一向是理想主义,想什么就做了,他怎么也跟在她后面一拍脑门了。
程珩一走神的时候,岑眠已经把他的羽绒服拉开,羽绒服脱到一半,露出里面的短袖t恤。
“你今天穿那么少。”她边说,边继续往下扯,羽绒服堆到腰处,手肘往上的胳膊也露了出来。
岑眠余光扫到他的胳膊,看见男人冷白肌肤上,错落的红痕。
她愣在那里。
“这是怎么弄的?”
程珩一脱下羽绒服,披在她身上,裹住又紧了紧。
男款的羽绒服宽大,将她整个人裹了进去。
岑眠扭动身体反抗,两只手从羽绒服里钻出,去掀他的t恤。
除了胳膊上的红痕,他的腰上,腹部,后背,肩膀,也全是一道道抽痕。
密密麻麻,醒目刺眼。
岑眠瞪大眼睛,眨了眨,觉得眼眶很酸。
“阿公打你了?”
除了沈平山,她想不出谁能那么去打程珩一。
程珩一:“嗯。”
岑眠身上穿得少,羽绒服裹着也不老实,动来动去,要看他身上的伤。
程珩一索性把她抱回床上,被子盖在他们身上。
岑眠贴着他的身体,到一阵冰凉。
她下意识瑟缩了一下,很快重新贴回去,即使自己都冷得不行了,还想要去给他暖一暖。
程珩一感受到她的那一瞬迟疑,和随后那紧贴着他的身体,柔软而纤弱。
他是怎么忍心的,让岑眠真的跟他一起,留在白溪塘吃苦。
岑眠的胳膊环住程珩一的腰,发现他变得格外沉默,以为是因为阿公的缘故,让他心情不好。
她没说话,只是脸在他胸口蹭了蹭,无声安慰。
“眠眠”程珩一抬手,抚上了她后脑的乌发。
他轻轻开口:“你是真的想留在白溪塘吗?”
岑眠仰起脸,不解看他。
自从她留在白溪塘,所有人都这么问她,唯独程珩一没有问过,她以为程珩一是相信她的。
“你也不相信我?”
程珩一没有回答她的问题,而是反问道:“如果白溪塘不是我的家乡,是中国几十万的乡村里随便的哪一个,你还会选择留下来生活吗?”
“……”
岑眠沉默,似在认真思考。
半晌,她说:“不会。”
“那你再想想,你要留在白溪塘,有多少是因为你自己想,又有多少是因为我?”
“……”
岑眠眉心紧蹙,又想了许久,最后讷讷答道:“一半一半吧。”
她也不知道。
可能不止一半,就像程珩一说的,如果这里没有他,她也许不会选择留下。
程珩一继续问:“那如果没有我,只有你自己,你现在最想生活在哪里?”
南临有她的父母,她熟悉的环境,北京有多姿多彩的生活,不管在哪里,她大可以过得纸醉金迷,十指不沾阳春水,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如果不留下来,我不知道还能去哪儿。”
明明她已经想的很清楚了,为什么程珩一三言两语,又把她弄糊涂了。
岑眠浑浑噩噩的过日子,已经过了很久,好像她的人生,从一开始就已经到了终点。
她站在罗马的最中心,俯瞰世界,看到的尽是声色犬马,纸醉金迷。
岑眠从很早开始,便厌倦了这些,后来她发现了一汪清泉,一条小溪。她跟着那条小溪走啊走啊,走过了总角和豆蔻年华。
忽然有一天,这条清冽的小溪不见了。
她又浑浑噩噩了许久,放任自己被物质淹没,精神麻木。
现在好不容易,她望得更远了,跟着她的清泉,离开了那混沌的世界。
那清泉却回过头来问她,你跟我走了那么远,可这是你想要的吗?你看,你的水晶鞋都弄丢了。你是不是该回去了?
岑眠有些生气,她想要狠狠掐一掐程珩一,但想到他身上的伤痕已经够多了,终是狠下心。
“如果没有你,在哪里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……”
这句话说得烫口烫耳,她本来不想说的。
“你知道吗。”岑眠趴在他身上,抬起头,跟他对视。
“人的一生,有三个最重要的选择。”
“做什么职业,在哪里生活,和谁在一起。”
“这三个选择,又都是相互影响的。”
“在白溪塘教书的时候,我很高兴,也觉得很有意义,这一个答案,我想我应该也是找到了的。”
“在哪里生活,对我来说并不重要,你觉